住建部等三部门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
2020年4月2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、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。通知中明确,现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仍在有效期内的,可继续使用。
此次通知是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><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建人[2018]67号),为统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管理而印发。